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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清宇率队在新绛开展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29 08:41

  5月2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深入新绛县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新绛县委书记宋志江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汾河新绛段干流堤防治理达标工程、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现场等处,围绕条例实施情况对汾河流域防洪工程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进行实地检查。

  汾河新绛段干流堤防治理达标工程总投资2.67亿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工程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排涝体系,实现了汾河新绛段2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防全贯通、全达标;健全了水资源调度体系,有效改善了周边水环境,提升了汾河沿线居民生活质量。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总投资5.67亿元。项目全面提高了城区段堤防防洪标准,持续提升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了生态环境,为群众提供一条集文化展示、亲水漫步、湿地体验、休闲娱乐、健身运动于一体的人文生态景观长廊,成为新绛城市会客厅。

  罗清宇指出,实施好汾河保护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汾河保护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紧盯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下一步,新绛县水利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作为,以“时刻准备着”的决心全力以赴做好当下防汛、备汛工作,为高质量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作出新绛贡献。

来源:新绛县水利局